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《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粤卫人函〔2024〕17号)文件精神,现对31名申报人所提交的有关申报材料进行申报前公示,公示名单见附件。若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异议,可通过书信、电话或口头等形式向有关部门反映。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必须签署和自报本人真实姓名;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。
一、公示时间
2024年4月7日至4月11日,共5个工作日。
二、受理部门
1.受理部门一:惠城区纪委监委驻区卫健局纪检监察组
地址:惠城区龙丰上排新联路5号
联系电话:0752-7809525;邮政编码:516002。
2.受理部门二:惠城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
地址:惠城区龙丰上排新联路5号
联系电话:0752-7809508;邮政编码:516002。
3.受理部门三:惠州市第二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部
地址:惠城区大岭路10号
联系电话:0752-7380308;邮政编码:516002。
4.受理部门四:惠州市第二妇幼保健院纪检监察室
地址:惠城区大岭路10号
联系电话:0752-7381902;邮政编码:516002。
三、公示材料
1.《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》
2.《专业技术工作总结》
3.《工作量实绩表》
4.《工作量要求》
5.《评价指标》
6.《抗疫工作经历及表现》
7.其它:申报人提交的业绩成果代表作等其它资料
以上材料可到人力资源部查阅,人力资源部地址:惠州市第二妇幼保健院保健楼八楼。
附件: 2023年度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申报人员名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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